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是该建设项目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建议该项目应建立符合GB/T24000—ISO14000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对此提出要求及规划。环境管理体系是组织实现环境行为持续改进的一个结构化的运行机制。本工程环境管理体系规划包括:
·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结构
·环境方针
·环境管理方案
·环境监测与管理
·环境管理体系的评审与改进
10.1环境管理体系的框架结构
管理评审 持续改进 检查与 纠正措施 环境方针 实施运行 规 划
图10.1-1 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管理评审
机构与职责
企业内审
策划阶段 实施阶段 监督检查
图10.1-2 环境管理体系内部逻辑图
10.2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是组织最高管理者对遵循有关法规和保证持续改进的承诺。是组织对其全部表现(行为)的意图与原则的声明,它为组织的行为及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通过以下途径减少其生产运营中的环境影响:
·本着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
·遵守所有适用其产品和生产运营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实施污染预防,减少污染物产生,以对环境负责的方式处置任何污染物
·在全公司各部门开展并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采用对环境尽可能健康的生产工艺
·从事并参与环境领域的研究和开发活动
·实施日常的环境监测和审核,确保员工遵循已经建立的程度,持续改善其环境表现,使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和地方的影响最小化。
10.3环境管理方案
10.3.1环境管理方案的基本要求
组织的人员是环境管理体系的执行者,体系的成功实施,取决于组织整个的工作效能,为加强环境管理,可在原有组织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加强和调整,增设有关环境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对各个层次和职能规定相应的岗位责任,保证所有涉及环境因素的责任都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人员;另一方面,所有的部门和人员都应承担与自己岗位有关的环境责任,同时保证各种责任、问题的可追溯性。
⑴环境管理机构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是该公司的最高管理者,任命白银分公司一名副总经理担任管理者代表,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并设置环保管理科室,负责全公司环境管理,负责全公司污染物排放的监控和环保设施运转状况的监控。
⑵管理职责
①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根据国家、省及地方各项环保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环境方针;明确规定管理者代表的作用、职责的权限;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包括人力、财力、技术等方面资源。
②管理者代表
在环境管理事务中代表了最高管理者行使职权,监督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其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本企业实际,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负责全公司环境统计工作,污染源建档,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及噪声的监测,掌握厂内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动态,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等,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环保治理设施运行考核指标,组织落实实施,定期进行考核。
·组织和管理全公司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及管理工作,建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双项控制制度,做到达标排放。
·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治理设施的水平和可操作性。
·将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并提出建议。
③全体员工职责
全体员工应以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和方式从事自己的工作,并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有关环境责任。
10.3.2目标
目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气、声、渣等的排放标准,确保环境管理的持续改进。
①稀硝酸生产尾气中污染物NOx含量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1-2010)表5标准,NH3含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中的标准值;锅炉燃煤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
②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