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重大环境事故及次生事故发生。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露,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8.1评价原则
本项目属于变更环评,根据工程分析,变更工程主要是锅炉增容改造以及增加脱硝装置、排污口变更、渣场位置变更。根据变更环评的要求,本次风险评价主要是针对变更部分分析风险源强、对变更前后的保护目标进行对比分析、以及根据最新的风险导则重新评价。
(1)对变更前后的风险源强进行分析,确定变更工程的风险源。
(2)本次利用风险导则的预测模式对原环评要求氨罐及硝酸吸收塔的风险进行预测,针对已建成的氨罐及吸收塔的风险保护目标进行重新调查。
(3)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
8.2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危险物质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当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标准中规定的临界量时,该单元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有两种情况: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 q2/Q2……+ qn/Qn≥1
式中:
q1,q2…qn为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n为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关于易燃物质和有毒物质的临界量和本项目生产设施的实际分布情况,其重大危险源辨识见表8-1。
表8-1 重大危险源辨识表表
序号 |
装置名称 |
危险物质类别 |
物质名称 |
装置拥有量t |
规定临界量t |
是否属于 |
备注 |
1 |
稀硝酸装置 |
毒性气体物质 |
氨 |
0.87 |
10 |
否 |
装置5分钟消耗量为: 83830/96000=0.87t |
二氧化氮 |
2.36 |
1 |
是 |
氨燃烧生成二氧化氮,氨的消耗量与二氧化氮生成量接近1比2.7的关系。计算二氧化氮5分钟生成量。 | |||
氧化性物质 |
硝酸 (100%) |
1063.0 |
100 |
是 |
装置设酸贮槽1477m3 | ||
2 |
浓硝酸装置 |
氧化性物质 |
硝酸 (100%) |
600.0 |
100 |
是 |
装置设浓硝酸中间槽500m3 |
3 |
硝基复肥装置 |
毒性气体物质 |
氨 |
0.43 |
10 |
否 |
装置每5分钟消耗量为: 41380/96000=0.431t |
氧化性物质 |
硝酸铵 (可燃物≤0.2%) |
2.60 |
300 |
否 |
装置5分钟生产硝铵熔融液为250/96=2.60t | ||
4 |
储运设施 |
毒性气体物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