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第十次股东会在兰州万盛大厦举行,董事长马山林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马山林、王世兆、舒绍敏、彭建华、杨久宜、顾地民、佟继成、赵帷君出席会议,董事郭文斌委托董事长马山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2年综合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申请3亿元项目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申请1.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关于为甘肃刘化(集团)亿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000万元额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关于改造塑料编织袋生产线的议案》、《关于在白银市征用办公生活用地的议案》、《关于推进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说明》、《关于召开刘化集团公司第十次股东会的议案》等十一项议案并形成决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赵小明代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席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2年综合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白银市征用办公生活用地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股东会上《关于刘化集团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的议案》,议案提出意见2011年利润不分配,经股东会审议决定,2011年利润进行分配,分配原则按2011年可供双方股东分配利润的15%由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最终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双方股东认可的审计报告为准。《关于改造塑料编织袋生产线的议案》,股东会研究决定,本次股东会暂不表决,由刘化集团公司继续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