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服务,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暂行规定》。《规定》共有八项内容:一是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内涵,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接受各方监督。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保信息畅通,要善于听取民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和处理问题,全力为公司基层做好服务。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禁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对公司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四是热情服务,要求机关人员上班期间衣着得体、语言文明、热情接待到机关办事人员,提供细致周到的专业服务。五是加强工作的量化管理,优化和公开工作程序,着力解决部分干部思想松懈、作风散漫、人浮于事等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六是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工作失职、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及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七是建立部们业务学习制度,不断提高能力和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八是加强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成立督查组,成员由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干部工作作风、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对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