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的相关要求,对《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万吨硝基复合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建设25万吨/年硝基复合肥生产装置和二期建设15万吨/年浓硝酸生产装置,2010年12月14日甘肃省环保厅以甘环评发[2010]180号文“关于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万吨硝基复合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同意实施年产25万吨硝基复合肥项目,由于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化,变更情况主要为一二期建设时序改变,锅炉吨位发生变化,液氨球罐及稀硝酸储槽容积改变,新增污水处理站等。
二、项目公示地点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三、公示时间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四、反馈方式
(一)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永清,联系电话:13993036360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893328230
邮政编码:730030
电子信箱:119254521@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中环广场B座1701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日